5月10日上午,葫芦岛市组织收听收看了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了前段时间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任务。副市长胡伟在葫芦岛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葫芦岛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2017年12月31日为普查标准时间点,普查对象为全市境内有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污染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为全市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为切实做好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葫芦岛市已于2017年12月成立了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查实施方案和部门分工,落实了办公场所和普查经费,初步确认、选聘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已经提前完成。目前,全市各项普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