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8日,由水利部松辽委副主任陈明带队的督导检查组一行4人,对葫芦岛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及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先后到兴城市兴城河、烟台河管理保护现场,绥中县六股河管理保护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并与市县乡三级河长及水利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葫芦岛市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的汇报,查阅了河长制相关资料。
督导检查组对全市河长制开展情况给与肯定。检查组表示,葫芦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基础工作扎实有力,各级河长责任清晰、认真履职,能够切实把巡河制度纳入日常工作中。
省水利厅副厅长孙占和、市政府副市长马文志及相关人员进行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