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表彰辽宁省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的决定 |
(2018年6月25日) |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统筹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在推进辽宁振兴发展中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省委决定,对洪家光等100名共产党员、王晶等100名党务工作者、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子车间党总支部等200个党组织予以表彰,分别授予“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辽宁省优秀党务工作者”“辽宁省先进党组织”称号。
这次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是全省各个领域、各条战线的优秀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充分展现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继承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生动彰显了新时代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和先锋形象。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优秀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信仰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对党绝对忠诚,自觉尊崇党章,严守党规党纪,敢于担当负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各级党组织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学习,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省委希望,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 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当前,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正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而繁重。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以更加昂扬向上的斗志、务实奋进的作风、战胜困难的勇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拼搏进取、奋发有为,为辽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推进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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