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从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了解到,近期,交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出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新举措,以方便广大驾驶员快速处理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小刮小碰。警方表示,驾驶人本应自行撤离现场,却造成交通堵塞的,警方将依法强制撤离并确定责任,同时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并对其在交通事故中的违法行为予以相应的罚款、记分处理。
据了解,发生符合新举措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利用手机、相机等采取现场拍照或标划现场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相互查验证件及保险凭证,并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在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后,在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参与下确定责任及赔偿相关事宜,及时填写《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驾驶人无《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时,应当以文字方式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车型、投保公司、保险单号、碰撞部位、过错行为、事故责任等内容,共同签名。
需要注意的是,各方当事人均应对现场拍照,肇事车辆的照片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四张,即肇事各方车辆的来车、去车方向远距离各一张,两车接触部位、地面相撞位置及车架号照片各一张。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项新举措主要是为了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并方便驾驶员对“小刮小碰”进行快速处理。新举措适用于鞍山市城区道路范围内,肇事车辆均在本市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商业保险的机动车之间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且机动车能够自行移动、车辆损失金额暂定在5000元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