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从抚顺市公安局召开关于改进和规范全市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即日起,市公安局实施公安证明清单制、协作制及“一站式”办理模式,全面精简证明事项,实现了市民或企业开具证明事项“一站式”服务的新模式。届时,最初依法需要由公安机关开具的76项证明事项清理精减至17项,极大的方便了广大市民。
据介绍,市公安局全面征求各部门需要公安机关开具证明的种类和明细,将最初收集的76项证明事项清理精减至17项,形成了明确的证明开具清单,包括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及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六无证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同时,市公安局与15家政府部门和单位建立“点对点”式协作机制,明确了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具体法律效力的有效证件可以证明的两类14项证明事项,公安机关不再开具;简化了原办理巡游车、网约车准驾证等需要市民在交通局报名后再分别到公安交警、禁毒、公交等部门开具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证明、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证明、无饮酒后驾驶记录证明、无吸毒记录证明、无暴力犯罪记录等六类证明,现统一变更为由中心统一查询开具证明并反馈给交通局,不再需要市民或企业跑多个部门开证明等七类证明事项开具流程。
围绕此项举措,市公安局及各区县公安(分)局专门成立公安信息查询证明中心,依托中心全方位实行市民或企业开具证明的“一站式”办理。通过实施此项改革举措实现开具证明“就近开具”、“集中开具”和“一站开具”的便民目标,为市民和企业节省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极大地解决证明开具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