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从铁岭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方便铁岭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满足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铁岭市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转诊定点医院范围,由原来的19家医院增加到37家医院。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特殊转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标准为:首次住院省内1200元,省外15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省内900元,省外1500元。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5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到特殊转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标准为:省内800元,省外1500元。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5%。
从6月1日起,铁岭市参保人员办理特殊转诊属于特殊转诊定点医院范围内的,只需到当地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办理。如果超出特殊转诊定点医院范围的,除了到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办理外,还需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