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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政务服务升级 办事不出社区街道
信息来源:鞍山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7日

  26日,从鞍山市编委办获悉,《鞍山市构建政务服务新体系实施意见》出炉,鞍山市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升级”。将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社区延伸,让市民办事“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鞍山市将在市级行政审批新体制新机制建立运行的基础上,加快构建集行政审批、网上办事、窗口服务、运行管理、基层服务、监督考核“六位一体”,贯通市和县(市)区(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覆盖城乡、纵横联动的全市政务服务新体系,实现更多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过一网办理,必须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的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方便市民办事儿是一切改革的宗旨,鞍山市将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拓展。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基层政府便民服务快速通道。完善以各县(市)区(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主体、乡镇(街道)审批服务中心为基础、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为延伸的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完成各乡镇(街道)审批服务中心建成率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面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

  鞍山市将强化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建设敞开的“一站式”审批服务中心,配备满足运转需要的电脑、电话、网络、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及休息椅、填单台等必要的服务设施,有条件的还应配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查询机、摄像监控系统等其他设施。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要设有固定办公服务场所,实行开放式办公,要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工作职责、人员信息、服务项目、办事指南(须知)及相关工作制度等。

  鞍山市将完善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推动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办件量大的社保、就业、民政等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乡镇(街道)审批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集中受理和办理行政管理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接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申办和代办事项,发布政务服务信息。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重点对基层群众提供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代申报以及水、电、气、热、社保、缴费、医院预约挂号等民生类事项的代办服务。

  同时,鞍山市将进一步搭建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全覆盖,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政务服务网向县(市)区(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发展。推动不同层级政务服务机构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生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打造全市各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相结合的服务模式。积极推行“网上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有条件的县(市)区及开发区8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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