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从鞍山市人才办获悉,《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已于近日颁布实施,在原有26条人才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增至36条,简称为人才新政36条。
这36条人才新政涵盖了人才引进培养、创业融资扶持、创新平台建设、人才服务保障等7个方面,重点突出九项内容:一是重视高端引领。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最高给予1亿元项目资助;领军人才、高端人才5年内工作实绩考核合格的,按其享受支持资金缴纳税额由财政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二是强化精准引才。增加引才触角,对为鞍山市成功引才的工作站、人才服务机构和个人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用人主体引才,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增加柔性引才支持政策,柔性引进的领军人才、高端人才,最高给予50万元资助。三是加大育才力度。对本地成长的领军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并授予市级荣誉;对培养出领军人才的单位比照引进标准给予同等奖励;对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名医、名师工作室,大学生见习、实习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培训基地等育才平台最高给予50万元资助。四是注重人才储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最高300万元基础性保障,博士给予7.2万元薪酬补贴,同时加大对博士、全日制硕士和本科生基础人才支持力度,分别给予租房补贴和购房补助,还提供了创业贷款、创业场地补贴等资助政策。五是创新金融扶持。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人才创办的企业质押贷款给予风险分担支持,最高提供2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为人才创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个体最高额度20万元,小企业最高额度300万元。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人才及其团队优质项目的培育支持力度。六是构建创新平台。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平台,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七是放活人才使用。允许高等院校、公办高中、科研院所和公立医院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建立专项事业编制“周转池”,供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使用。八是科学分类评价。将鞍山市人才分为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基础人才三大类,涵盖10个层次,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指标,不将学历、职称、年龄等作为限制性条件,坚持“第三方评价”。九是优化人才服务。整合人才服务资源,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统一的人才服务平台,为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人才新政的实施,将逐步在鞍山市形成薪酬有补贴、居住有保障、创业有资助、金融有扶持、贡献有奖励、合作有平台、服务有绿卡的人才环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聚集钢都。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抓人才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按照“引进一个人才、带来一个项目、推动一个产业”的工作思路,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创新招才引智新模式,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推动人才与产业相融、与企业互动、与项目对接,努力实现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信息链的深度融合。依托鞍山和鞍钢“双鞍融合”、校企合作、校地对接,引进培养院士2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4人、“万人计划”专家3人,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创业平台28个、省级226个、市级407个;依托国家双创示范基地鞍山高新区,建成哈工大“智谷”、清华启迪“双向双创基地”等3个示范性“创谷”,引进和培育企业106家;依托鞍山籍北京医学专家联盟,推动55名国内著名医学专家反哺家乡,实现29个项目对接合作;依托福鞍集团自主研发燃气轮机项目,引进俄罗斯航空设计专家团队35人,填补国内技术空白。积极营造尊重人才、重视人才、用好人才良好环境,盘活闲置楼宇5.7万平方米,建设鞍山人才产业园;建立“钢都英才卡”一卡通服务机制,所有服务事项见卡就办、即来即办、专人代办,人才集聚效应不断突显,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释放,为全面振兴钢都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