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组成的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正式进驻抚顺市,对全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2017年治理13条(段)黑臭水体的整治情况。
据了解,督查组计划在抚顺市开展为期四天的专项检查,检查结束后将形成整治情况统计表和问题清单交办抚顺市进行整改,届时全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将根据督查组交办的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整改。今年9月至10月期间,督查组还将对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整改“回头看”。
据市黑臭水体整治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做好中央黑臭水体环保专项督查组来抚督查期间投诉案件办理工作,市黑臭水体整治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要求各责任部门、县区政府要对市民投诉引起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及时办理,严格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严格落实24小时办理制度,对确实需要资金投入、需要工程周期的案件,在规定的时限内不能办结的,可上报整治措施、方案和完成时限。迎检信访组将对各部门或县区政府案件办理进展情况予以通报,并将通报情况逐级上报。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对交办的案件,权责明晰的,由被交办部门或县区政府负责回复,由两个或多个部门或县区政府负责的案件,由指定的牵头部门或县区政府负责回复。要严格落实“一案件一报告”制度,一个案件一份办理报告,并附办理前后的对比照片和有关证明材料,上报前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对投诉人进行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