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 -> 全省各地 -> 沈阳
 
【 字体大小: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沈阳连续6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6日

  6月25日,沈阳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标之后,沈阳城市低保达到每人每月655元,农村低保达到每人每月450元。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物价涨幅等因素,沈阳市近日出台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沈民[2018]96号)。调标后,沈阳市城市低保标准月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655元,提高3.15%;农村低保标准月提高25元,达到每人每月450元,提高5.88%。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85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800元)保持不变,人均提高14.6%;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01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48元,提高3.15%。新标准将于7月1日起正式执行。

  2013年至今,沈阳市已连续6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6年来,沈阳市城市低保标准增长33.7%,农村低保标准增长95.7%,城乡低保保障差距逐年缩小,而且在于洪区、沈北新区已经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 字体大小: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相关信息 】
我省各市5月底前公布低保调增新标准 2018-05-09
7月1日起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提高4%以上 2018-05-08
今年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提高4%以上 2018-01-18
本溪提高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标准 2017-07-11
大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至每人每月670元 201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