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以“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为抓手,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狠抓环境监管执法,蓝天、碧水、净土工程等各项工作,构建起生态文明建设的“四梁八柱”,使盘锦市成为全省首个在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层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的城市。
推进“重点工程”,营造惠民氛围。在“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中,市环保局全面开展了10项工作任务,促进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编制完成了《盘锦市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安排年度水减排项目38个,气减排项目79个;全面提升空气质量,取缔县域建成区和工业园区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严格管控秸秆燃烧,下发了《关于严查秸秆焚烧行为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秸秆焚烧管控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对县区进行抽查检查,重点对城市建成区周边、主要公路沿线、高铁两侧及重点交通干线进行了巡查,对发现的秸秆焚烧现象及时处理,并责成县区予以严肃追责;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水污染。全市4个省级工业集聚区,全部稳定达标运行。
开展生态建设专项行动,打造生态建设靓丽名片。继去年大洼区获得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盘锦荣获“2017年美丽山水城市”称号之后,盘锦市继续以生态建设打造盘锦的靓丽名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确保实现生态用地性质不转换、生态功能不降低、空间面积不减少目标。统筹开展市县层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耕地保护工作全省排名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全面实施辽(凌)河保护区退耕(林)还河生态封育工作,打造城区生态绿线。构建全省首个城乡一体化大环卫体系,推行“互联网+”分类方式,投放“智能垃圾桶”,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市民对环境卫生状况满意率为95.2%。全面推广绿色生态农业、循环农业、高效农业发展模式,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持续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区创建,目前各县区均已制定完成2018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创建,同时正准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档案建立、典型树立等各项技术评估前期准备工作,今年计划创建省级生态乡镇7个、生态村90个。
实施碧水净土工程,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实施碧水净土工程,全面建立“河长制”,主要河流水质持续改善,螃蟹沟改造工程使盘锦市成为全省率先完成黑臭水体整治的城市;确保5座城区污水处理厂、1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部稳定运行,城区污水处理率由85%提高到91%;污水提标改造工程全部完成,大洼区、辽东湾新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面开展盘锦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共采集土壤样品1990个,覆盖全市所有农用地,完成样品监测工作;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流域水质稳中趋好等方面的工作,努力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编制完成《盘锦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