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份开始,阜新市安监局对涉及可燃原材料堆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内部管理情况、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堆放的易燃物料是否符合规范情况、安全防护措施和风险点监控监测设备正常使用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和设施场所巡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是否加强对堆场堆垛进行翻垛晾晒,防止垛内温度过高产生自燃;是否做到可燃材料堆场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并与架空电力线、明火、散发火花等保持安全距离;监控设备是否有正常的维护并能正常使用,是否加大巡视检查频率;是否严格按照特殊作业规范进行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时段是否升级管理等。通过此次安全检查,增强涉原材料堆场的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确保阜新市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