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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
信息来源:葫芦岛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6日

  6月22日,绥中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东戴河新区党工委书记李树存主持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县领导蔡波、王欣、项继飞、刘铸、刘兴富、段然、蒋路林等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深化地方机构改革推进会议和全省深化市县乡机构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直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企业集团方案》和《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精神及市领导批示精神,《葫芦岛市关于推进乡镇成立产业发展公司的通知》精神;讨论研究并原则通过了《绥中县机构改革领导分工方案》、《中共绥中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革专项小组及改革推进组调整方案》,《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绥中县全面深化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至2020年)》。

  李树存在讲话中指出,深化机构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部署,标志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关键时期、重要阶段。省、市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我们也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深刻理解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把中央和省、市委的精神领会深、研究透,为全县机构改革工作提供必要指导。要严格把握改革标准,按照省、市出台的相关意见、方案,稳步实施全县机构改革工作。

  李树存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位专项小组组长是推动各项改革工作责任人,一定要按照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推动改革。要强化督查检查。深改办要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考办,对各专项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李树存强调,各位县领导要认真研究指导各自分管领域改革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切实肩负起领导责任,确保全县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新调整的深改组、专项小组、推进组要按照工作规则和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程序,按照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组织开展工作,全力完成全县各领域改革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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