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678 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林郑月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于2017年7月1日就职。
总理 李克强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