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省安监局、省公安厅联合下发通知,从即日起至3月10日,全省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各相关执法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禁放区域管控责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将录入“黑名单”。
为消除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我省将在运输、燃放等环节严格监管。同时,各地区要科学合理规划布局零售店(点),大力倡导批发企业设点连锁经营,积极推广应用专用安全储存仓、专用可拆装板房以及视频监控预警技术。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一律禁止销售。
各地要从严查处未经许可批发、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违规者将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要重点监管关闭取缔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及相关人员,严防“关而不停”或者转入“地下”非法经营;严厉查处取缔未经许可、走街串巷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