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并组成3个督查组,自3月3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分赴各市对全省住建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以确保安全生产。
据悉,此次督查包括全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城镇燃气、城市供水供热安全稳定运行以及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安全等,并重点检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建立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应急管理制度建立、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应急值守制度的执行情况。
《通知》要求,督查过程中要全面执行“四张清单”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明确隐患明细、整改要求、督办人员及分管领导,确保隐患和问题彻底解决;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予以停产整顿;对不及时整改或有其他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