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因涉及内容多、难度大、通过率低,被称为“天下第一考”。从今年起,国家司法考试改革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因改革内容涉及参考人员、专业学历条件等方面的重大调整变化,备受关注。报考大幕今日开启,省司法厅公证管理与司法考试处处长周晶,就考试相关制度政策调整及日前省司法厅发布的《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问:参加考试的人员范围有什么变化?
答: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准入范围。
问:考试报名的专业学历条件有什么新规定?
答:改革之后,报名专业学历门槛有所提高,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我省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等8个县,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问:不得报名的禁止性条件有什么新规定?
答:为从源头上把好法律职业的入口关,这次增加了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问:能否介绍一下报名及考试时间、考区设置情况?
答: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0日0时至7月4日24时。主观题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客观题考试定于9月22日,主观题考试定于10月20日举行。
我省客观题考试在14个市分别设置14个考区。主观题考试设置沈阳、大连、锦州3个考区,在其他考区通过客观题的考生,可按对应关系到沈阳、大连、锦州三个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即沈阳考区: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辽阳、铁岭;大连考区:大连;锦州考区:锦州、阜新、朝阳、盘锦、葫芦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