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发改委、省旅发委、省工信委等15个部门联合制定的《辽宁省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18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日前已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在激发投资活力、完善发展环境、加强规划引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新举措,以此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
我省乡村旅游资源丰富,乡村旅游有很大发展空间。据了解,近3年来,全省乡村旅游总收入年均增幅在20%以上。
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在激发投资活力方面,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投入,通过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采取公建民营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强化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发挥中央资金使用效益。在完善发展环境方面,提出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用地,保障用地指标,允许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更加灵活的举措推动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组织实行土地使用权入股、联合经营,支持当地村民和返乡创业人员参与发展乡村旅游,促进“旅游+农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启动乡村旅游带头人培训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优化金融服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经营管理体制。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政策指导,加大政策宣传,督促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培育市场主体,持续提升和改善乡村旅游发展条件,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着力营造乡村旅游良好发展环境,力争在年底前乡村旅游发展从量到质都取得突破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