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朝阳市已发布2018年度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申报、鉴定相关事宜,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政策规定缴费,正在享受医保待遇患有大病、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可在申报时间内进行申报。
据了解,市本级门诊特定项目慢性病病种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至8月31日(25、26、28日除外),申报地点为朝阳市人力资源市场。门诊特定项目大病(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申报时间为9月1日至7日(节假日除外),申报地点为劳动大厦15楼1513室医疗保险科。已鉴定过的参保患者无需重新申报,如有新增病种,需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申报新病种。
门诊特定项目病种范围包含两类。一是在门诊治疗的大病,即: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尿毒症血透、腹透;器官移植的抗排斥治疗。二是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病,即:高血压、脑血管病、冠心病等20余种慢性疾病。
患有上述疾病的参保人员申报时需持近两年住院病历复印件,即2016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5日期间,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含二级专科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中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硬皮病可提供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诊断书原件加盖医院诊断专用章,可同时附带各种诊断资料(放射线片、心电图、脑电图、各种化验单);携带身份证、医疗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符合门诊特定项目病种范围的申报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医学专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申报人配合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申请鉴定审批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申请鉴定审批表》。市本级鉴定从2018年10月10日开始。各县(市)区(除双塔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外)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的申报、鉴定的时间、地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后,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