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铁岭市出台了《铁岭市进一步明确精准健康扶贫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铁岭市精准健康扶贫对象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分病种,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不分段);乡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用合规部分,不分病种,报销比例提高到80%。同时,扩大重点疾病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全市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健康扶贫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全市贫困人口将全部纳入健康扶贫范围,包括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括已脱贫人员)、农村五保人员、低保人员。疾病救治过程中,各定点医院要为医疗精准扶贫对象开辟健康扶贫绿色通道或爱心通道、设立专用扶贫窗口、专人接待;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常见病的诊治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进行(急诊和重大疾病可除外);经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由精准医疗扶贫队接到医院,也可凭本人身份证、贫困证、农合证、扶贫手册自行到医疗精准扶贫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贫困居民持扶贫健康卡实行先住院诊疗后付费结算制度。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要定期对筛查出的帮扶对象进行现场、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的跟踪随访,为患者提供连续诊疗帮助,指导患者科学合理用药。糖尿病、高血压病和65岁以上老年人等常见慢病人群由当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技人员进行定期随访。
健康扶贫患者定点医院住院免收押金
根据《通知》要求,扩大精准健康扶贫对象救治病种范围,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
精准健康扶贫对象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分病种,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不分段)。乡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用合规部分,不分病种,报销比例提高到80%。铁岭市扩大铁岭市重点疾病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开原市中医医院、开原市维康医院、西丰县中医医院、西丰县妇幼保健院纳入铁岭市重点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将全市精准健康扶贫对象在新农合管理系统中进行标记,在新农合管理系统中,对全市精准健康扶贫对象进行标记,一旦发生疾病,按照现行健康扶贫补偿政策进行报销;县(市)区建立两级健康医疗扶贫帮扶制度,实现全覆盖。调整组建精准扶贫医疗队,每支医疗队与所帮扶的乡(镇)卫生院结成帮扶对子,覆盖全市所有乡(镇);精准健康扶贫对象在全市重点疾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CT、核磁共振检查、床位收费、手术治疗和血常规等40项临床检验项目减免20%的政策,有条件、有意愿的民营医疗机构也可以实施此项政策。全市重点疾病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健康扶贫患者住院,必须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并免收住院押金。
医疗精准扶贫救助对象住院流程为需要入院治疗的医疗精准扶贫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贫困证、农合卡、健康扶贫手册到定点医院精准扶贫专用窗口办理入院手续,定点医院在入院通知单上加盖精准扶贫章;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农合卡交由定点医院精准医疗扶贫科室保存,患者遵从病房医护人员管理,自带陪护人员;病情治愈或平稳后,主治医生开具出院通知单及出院小结,患者到农合办精准医疗扶贫爱心窗口签字确认,办理出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