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蓝盾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成效,进一步规范公共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秩序,更好贯彻实施《辽宁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锦州市卫生监督所从5月初开始对全市范围内的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等开展了专项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将持续到10月下旬,主要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开展集中式供水、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检查和水质现场检测;开展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和水质处理器的生产经营单位、国外产品在华责任单位或水厂;监督抽检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的应用现场,检查辖区内主要网络平台从事经销活动的网店所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