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健康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发文,评选出2013-2017年度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地区、集体和个人,我省2个市,15家单位和个人入选,工作成效受到省委书记陈求发的充分肯定。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系统平安医院建设工作中,积极借鉴推广“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促进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在2017年全国医疗机构满意度调查中,我省门诊患者满意度排名全国第一,住院患者满意度排名全国第二,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平安医院建设新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强有力的协调机制
创新工作模式,积极推进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的长效机制建设,成立了由分管省长任组长,省卫生计生委、省综治办、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等10个部门为成员的省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小组,多方联动,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不断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落实全省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由省综治办、省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联合出台《辽宁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进一步规范医疗纠纷的预防、医疗纠纷的处理协商与调解等工作。明确要求医疗机构所在地、患者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相关单位,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加大了基层政府对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支持和干预力度。
二、聚焦矛盾化解,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一是稳步推进“三调解一保险”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机制建设,通过专业化的调解,将医患纠纷由院内转移到院外,全省地市及县级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率达100%。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医学、法律专家咨询,就医患双方责任给出初步的结论,加快医患双方调解的进度。并在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协议,并到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使调解协议具有同法院判决书同样的效力。
二是创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有机结合模式。省高法与省卫生计生委建立诉调对接化解矛盾机制,共同出台《关于开展医疗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开辟涉医疗纠纷化解“绿色通道”。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在立案前可以将案件委托医调委进行诉前调解,当事人不同意委托调解或者自法院委托之日起15日内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依法及时立案。法院可以在诉中或执行中与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组织协商,邀请医调委专家参与调解,或委托医调委进行调解。对经医调委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开通诉讼“绿色通道”。
三是不断推进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建设。积极组织、推动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引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处理援助机制,建立将医疗纠纷由院内转移到院外的调处渠道,有效预防和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等问题。全省共有2562个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覆盖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每年医疗责任险赔付案件800余起,赔付金额达三千万元左右。
四是认真做好投诉管理工作。所有二级以上医院设立投诉管理部门。建立了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各医院认真落实“首诉负责制”,在第一时间受理患者投诉,疏导理顺患者情绪,从源头上妥善化解医患矛盾。成立12320卫生计生热线,统一受理投诉举报,分析投诉举报情况,针对个案进行研究处理。
三、加强安全防范,加大涉医违法案件防控和处置力度
一是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提高医疗机构“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配备专职人员确保人防,更新设备、物品加强物防,引进报警系统、视频监控健全技防。二级以上医院均设立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
二是强化医疗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二级以上医院均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警务室24小时值班,如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警务及保安人员3分钟内均能到达指定位置进行处置,后援警力也能按需要进行增援。全省342家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各医疗机构均与辖区派出所实行无缝隙对接。辽宁市中心医院经省公安厅批准设置了治安派出所,派驻警察8人。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要求,切实加大查处打击力度,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四、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群众认可度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深入挖掘并推广全国和全省重大典型。艾滋病防治先进个人邹笑春同志被省委追授为“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和“辽宁好人时代楷模”荣誉称号,作为全省重大典型进行宣传。何氏眼科被中宣部、省委宣传部列为医改重大典型进行宣传,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作出批示,要求要宣传好学习好。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主流媒体进行报道。联合省委宣传部开展“辽宁好人 最美医生”等评选和行业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全方位宣传报道医改成效和经验,开展“辽宁好医生”评选活动,讲好辽宁卫生计生故事、展示辽宁卫生计生形象。进一步加大舆情引导力度,积极抢占主流媒体和网络舆论主阵地,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