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我省2018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已经开始近两个月。在省政府、农业农村部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渔业战线提高工作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伏休管理工作开局良好,全域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休渔秩序稳定,总体情况良好。
一、周密组织部署,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省海洋与渔业厅于4月20日组织召开了“中国渔政亮剑2018”辽宁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暨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成立了海洋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中国渔政亮剑2018”辽宁省海洋伏季休渔执法行动方案》,对今年渔业执法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4月25日,再次召开专门会议,专题对全省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沿海六市均制定了海洋伏季休渔方案,成立领导机构,为全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及执法工作高标准展开打下了坚实基础。
截至6月21日,全省共派出执法人员22050人次,派出执法船艇3299艘次航程7.1万余海里,派出执法车3320辆次行程5.5万公里,登检渔船20188艘次,清理违禁渔具15691张,查扣违规渔船510艘,收缴罚款约348.4万元。查获违法渔船数量、收缴罚款数量较去年同期均有增加。
二、落实依港管船,有效保障渔船回港率
严格执行船籍港休渔制度,严禁渔船异地休渔,要求各地所有应休渔渔船必须于5月1日12时前回港,5月1日12时后不得自行转港。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回船籍港休渔的,经船籍港和停泊港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协商确认后方可异地休渔。截至目前,全省回船籍港休渔渔船15204艘,在省内其它渔港休渔395艘,在省外渔港休渔439艘,经过一系列召回工作,回船籍港休渔率94.8%,较去年略有提高。
加大了对异地休渔渔船进行召回工作,大连市、丹东市通力合作,迅速推进在大连市庄河地区休渔的丹东籍渔船回丹东船籍港休渔工作,共完成了43艘丹东籍渔船的召回工作,分别带到东港市水口港、黄土坎大圈等地进行休渔。
三、推进联合执法,首次与邻国开展合作
鳗鱼苗素有“水中软黄金”之称,每年5月份为鳗鱼苗洄游期,大量鳗鱼苗从深海洄游至鸭绿江。受利益驱使,有很多专业捕捞鳗鱼苗的南方渔民联合丹东当地渔民,甚至勾结邻国人员在鸭绿江上非法捕捞鳗鱼苗。为保护鸭绿江的鳗鱼苗资源,5月7日,省海监渔政局会同丹东市外办、渔政、航道、河道、边防等部门,首次与邻国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清理违规捕捞鳗鱼苗网具,将鸭绿江入海口网具全部清理。
同时,积极协调省外办,提交协作函,推进解决丹东宽甸县水丰水库违规网具和偷捕行为的执法管理问题,并计划于7月初再度合作对水丰水库违禁渔具开展联合执法。与邻国首次开展的系列执法合作,开创了鸭绿江水域渔政执法新局面,提升了执法威慑力,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为今后双方联合执法、维护我外交大局奠定了基础。
四、保持高压态势,打击“三无”船舶力度不减
4月18日,省海洋与渔业厅以省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制发了《2018年辽宁省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全面巩固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工作成果。截至目前,全省共查扣疑似“三无”渔船214艘,其中大连市查扣152艘,丹东市查扣50艘,营口市查扣9艘,盘锦市查扣2艘,葫芦岛市查扣1艘。
五、加强舆论引导,畅通举报受理渠道
全省省、市、县(区)、乡、村五级均召开伏休动员大会,利用各类媒体、发放各类传单、法律读本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海洋伏季休渔人人共守。省厅及沿海六市全部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首次将举报投诉电话全部向社会公开。对所有的举报内容均逐一核实,对群众反映重点区域、重点案件安排专人进行督办,及时反馈报告核查情况。截至目前,受理并办结各级转办督办、各类举报投诉172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当前正是伏休管理的关键时期,下一步,全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将分兵把守,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在渔业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以渔港为中心,渔政、渔监、船检三部门通力合作,确保我省今年伏休执行保持稳定、稳中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