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唐一军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46次常务会议,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落实省政府重点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修订稿)》和《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决定再取消调整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利企便民。
会议指出,制定实施好《辽宁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对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按照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坚持总量控制、强化统筹、优化结构、改革创新的原则,把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约束性指标,推进节能替代并举、效益环境共兼。要不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清洁能源比重,加大高耗能产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要持续深化能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把科技创新作为第一驱动力,加快推进能源技术革命,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要把规划的刚性执行,作为促进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要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优化教育结构,提升教育质量。要面向辽宁振兴发展主战场,聚焦产业需求、市场需求和企业需求,培养实用型、适用型人才,增强高等教育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高校毕业生在辽就业创业率。
会议决定,再取消调整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内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群众创业创新等方面。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放管服”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坚持真下放、放得下、接得住、“扶上马、送一程”。要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水平,让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或不跑腿。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构辽宁振兴发展优势,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会议还审议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治理等多项民生事项。会议强调,要坚持执政为民,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办民生实事,让改革发展稳定成果更多惠及全省人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