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唐一军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47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辽宁省政府规章制定办法(草案)》,对政府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和时间节点,不折不扣、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提高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站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高度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二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把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细化实化具体化,加强分类指导和统筹协调。三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强化督查,用好督查考核的“指挥棒”,对整改到位、效果明显的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严肃问责,全面提升辽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会议强调,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要摸清底数、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棚改计划,把有限资金用在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和重点人群上,特别是要做好城市危房和城中村改造,力争在三年内消灭城市D级危房。要科学监控、防范风险,增强债务风险管控意识,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轻重缓急确定棚改计划,创新棚改资产运营方式,把民生工程办好办实。
会议指出,出台辽宁省政府规章制定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政府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省政府规章制定要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保障公众有序参与立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政府规章制定要符合我省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还就《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等多项关于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的配套文件进行了研究。会议强调,省政府各部门要把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三年攻坚计划摆上重要位置,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形成加快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的政策支撑体系和强大工作合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